王佳佳法官被害案引起的法理考量

发布人:释慧智
这是一起悲剧,没有赢家。
2024年8月7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杀害,针对此事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发了一则通告,该通告写得有漏洞,对法官和党某描述也不够客观,一经发出便遭受到大量网友的批评,大量的人对法官王佳佳没有同情或者支持,大量的网络声音都是表达对王佳佳判案的不满,同情党某。
我们回顾下该事件。
根据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的通告,2024年党某某(未通告该犯罪嫌疑人姓名)驾驶两轮电动车与李某某驾驶的小型机动车发生轻度碰撞,造成党某某左踝关节、左腕关节处轻微损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负全责,党某某无责,双方和解未能达成一致。
党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李某某和李某某投保的某财产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18832.93元。当地司法局为党某某指定了援助律师,保险公司认定赔偿定损1.2万元,但法官王佳佳没有按照保险公司的定损进行判决,而是判决应当赔付9384.89元,这导致党某某无法接受,于是党某某持凶器杀害了法官王佳佳。
简单概括下就是,党某某和李某某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李某某全责,李某某走保险进行赔偿,党某某要求赔一万八,李某某不同意,保险公司经三方定损一万二,但法官王佳佳按自己的理解判了9千多,党某某一看这比保险公司三方定损还低,咽不下这口气,恨意滔天,然后选择了报复杀人,杀害法官王佳佳后,党某某选择了自杀。
案件并不复杂,但网上鲜有人同情法官王佳佳,并且网络的声音反馈的都认定法官王佳佳判决不公,***终酿成了这个悲剧。再加上漯河市郾城区法院的通告,通篇都是对王佳佳的过往履历的赞扬,而对犯罪嫌疑人党某某的描述则欠缺公允,引起大众不满。
王佳佳判定给党某某九千多元是因为她认为党某某实际住院15天,而非29天,所以按照15天计算住院费、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这种判决认定的方式引起大家的强烈不满,很多人纷纷指责,难道出院后就可以立即上工?
*网友评论
还有人举例生孩子也就住院几天,产假为啥放半年来证明王佳佳判定的不合理之处。也有网友嘲讽,今天受伤,明天下地干活就不算受伤。更有网友称,“党某某维权困难,现在轮到王佳佳来维权了。”
根据我们搜罗的各类信息,大家普遍对党某某同情和支持更多。
王佳佳作为一个人民法官,判决欠缺对党某某实际情况的调查和审理,通过事件很难看出有站在人民的立场。
§ 1
我们任何一个人都知道,伤筋动骨一百天。
党某某本身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保险公司和三方机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随即出具了明确的定损费用。党某某认为不妥,理应有更多赔偿,才走了法院申诉的途径。
但判决法官王佳佳既没有遵照保险公司的定损方案进行赔付,也没有尊重党某某的诉求,更没有尊重一个人手脚受伤后出院没有完全恢复不能立即工作的常识,单方面认定党某某诉求不合理。
但哪怕认为不合理,也可以选择按照定损来赔付,没必要只给九千多元,这直接激起了党某某的不满。整件事情是个悲剧,两个鲜活的生命,消散在人世间,这样的悲剧本没道理发生,本可以避免。
人们也很难理解。保险公司定损走的是正常流程,赔付的1.2万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对李某某影响的顶多是第二年的保费上调一部分。
为什么王佳佳没有酌情想着让保险公司再多赔付一些在交通事故受伤、大龄且未婚的党某某,反而是决定让党某某接受更少的赔偿,去体谅保险公司?
这样的决策真的让人感到非常吊诡。
法官打心眼里真的有瞧得起劳动人民吗?有把一个五十多岁的劳动者当回事吗?还是王佳佳单纯认为党某某毫无法律意识,就是坏,就是想要讹人,就是贪婪,不讲道理就是刁民想多要钱?
我们难以得知当时法官的想法,但从党某某的行为来看他还是有法律意识的,知道需要通过上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也有人说党某某狮子大开口?我们摸着自己的良心说,党某某有狮子大开口吗?
撞倒老人扶一下被讹诈赔付超过1万八的新闻比比皆是,而党老汉实际上受伤,交警认定,医院也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受伤。
要一万八的赔偿根本算不上什么狮子大开口,党某某不过是想要一个公道,要一个他认为的合理赔偿,并且给出了一个***的数字,一万八,不是要十万八万更不是要百八十万。从程序上讲,这个诉求先经过协商沟通,后协商未能达成走法院申诉,程序合理,手段也合情合法。
一个敢狮子大开口的人,不会想着只要一万八,也不会为了这区区的一万八而去做出这种行为,他***选择自杀说明他内心其实还是温顺害怕,但情绪冲昏了头脑,没有想到后果,只图当时的泄愤。
他认为这个判决不公道,因为愤怒和憎恨去行凶。党某某很清楚这不是李某某的责任,也不是保险公司的责任,因为保险公司和李某某都支持协商,也都配合商谈。只有法官王佳佳,判定给他更少的赔付,党某某恐怕内心认为判决无法再修改,是***终结果,他认为责任在王佳佳。这说明党某某分得清是非曲直,并非报复社会的行为。
行凶后,党某某选择了自杀,说明党某某愤怒过后,理性回归,让他意识到了这是不应该的,他感到害怕、恐惧,然后是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想着一命赔一命,选择了自杀来了结一切。
我们注意到,党某某50多岁,未婚,说明党某某大概率做的是体力活。
为一万八发生这样的不当行为,说明党某某极度穷困,是低收入的劳动人民。我们***的大部分劳动人民日夜不敢停歇,因为每天都得为生计发愁奔波,不敢去医院,极度节省,他们赚钱很难,所以每一分钱都要掰成两瓣花,这一点我在我父母身上就能看到。
王佳佳的一纸判决把党某某逼上了绝路,也把自己送进了绝路。
§ 2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天下缟素。
低收入社会底层群体没什么可损失的,但不代表他们可以任意受侮辱,受欺压,当他们正常合理的诉求不仅得不到申诉还要被倒扣后,他们做出任何过激行为都不奇怪。
很多人自以为学了几天法律就拿条文来和现实对照,以为拿着条文自己就能***,别人把你打了,你要想办法维权,要求对方必须给你赔偿多少钱。
现实是你如果被低收入的社会底层劳动人民打了,基本就是白白忍受,哪怕不是你的问题,也无济于事。你跟他要赔偿,要他给你一笔不少的钱,他也没意见,可他全部身家加起来也没有多少钱,他每天都在为自己的一日三餐奔波,哪有钱赔你。
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应该明白出门在外,尽可能避免和人发生矛盾冲突,特别是遇到社会底层劳动人民时,忍让就忍让,吃一个亏就吃一个亏,千万不要和他们起正面冲突,千万不要不依不挠,千万不要瞧不起或者轻视他们,逼急了他们你自己***没有好果子吃。
他们每天精神都处于高度紧绷的状态,很容易处于崩溃,菜市场为几毛钱、几块钱发生的案件不少吧。得饶人处且饶人,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别不把别人当回事,尊重他人很重要。
如果不了解,可以搜索广州奔驰车主和保安的事件。
作为一个人民法院的法官,副庭长,通过案件的审理可以看得出她欠缺社会常识,缺乏社会智慧。但这样的法官却来判定各种社会案件本身就挺讽刺。
从此案中,我们不难发现,王佳佳并不懂民生疾苦,不懂人情,也没有与劳动人民有任何共鸣。
或者说她根本没把党某某放在眼里,没觉得党某某能把她怎么样,毕竟她是法官,有带薪假期,生病有医保,不需要从事体力劳动,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不用担忧明天是否有饭菜吃,不用担心明天没有赚到钱怎么办,不用担心受伤后无人照顾,去哪都被人尊敬的称为王庭长,王法官。
换位思考?王佳佳法官看来不懂。
§ 3
中国的法官在判决案件时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意味着司法***终的解释权在法官个人手中,由法官自己的认知和判断来决定案件该如何判。
这注定有些法官的判定行为有失偏颇,我们当然不强调完全***的正确、合理,毕竟大家都是人,不是机器。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是否应该更充分考量,兼顾一些人情,学会一些妥协来达成更好的结果呢?
自由裁量权不能滥用。
党某某这一次为什么没有选择再次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呢?因为他走了法律途径结果赔付更少,他肯定对司法的公正产生了怀疑,怎么上诉反而还更少呢,他肯定气急败坏想着还不如当初不上诉呢。
他希望在法院得到公正,但结果是他没有得到他认为的公正。这样情况下,他已经满含失望,自然不会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继续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他知道行不通,他也没有那个时间、精力、金钱。
显然,党某某大概率也没什么文化,没钱才找到援助律师,所以***终选择了以自己认为的方式来维护权益。他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是过激的,是不当的。但他被逼到绝路上了,他还能有什么办法,他也不知道,他只有满腔的恨意宣泄,他的不满,他的委屈又该向谁诉说,谁会关心他呢?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是一个基本的社会常识。法官王佳佳表现出来的行径是极度缺乏基层经验。
法律是为了让社会更稳定,更有序运行,让人们知道法律可以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让人能够在其中感受到公正,感受到人心得到抚慰,不至于对社会产生绝望,不是某些人的个人权力彰显,不是冷冰冰的条文,不是不顾及人情,不是罔顾他人生活状况。
法律条文是为了更好的顾及人,为了更好的建设和谐社会,王佳佳的行为有点像冷冰冰的机器,虽然遵守了法律制度,但个人感觉、心情认知占了上风,这样方式来判案合法,但欠缺人文的关怀,案件底下不是法律条文,是活生生的人,是鲜活的有血有肉的生命个体。
据说,王法官很喜欢流浪猫。
网上有声音说“但凡王法官能把对流浪猫的同情心拿出来十分之一用在那位被撞的老人身上,都不至于落得如此结果。”或许,王法官不太爱真实的、具体的人,又或许老人也不能提供相应的价值,只是一个随手的案件罢了。
但你随手的一句话,一个判定,就可能给一个人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也可能给一个人重新认识法律体会到社会温暖的机会。怎么样的结果,取决于你自身向外界传递什么。
这件案子谁也没捞到好处,党某某只是提出合理的赔偿,走法院只是想要一万八,只要法院判定支持老汉的诉求,保险公司就会支付一万八。保险公司的经手人也不会有不满,大概他自己权限范围内只有一万二,多给六千也是保险公司出的,保险公司也不会有不满,法院判的该执行,保险公司赚的钱本来有很多就是用来支付赔偿。
但让人费解的是,王佳佳却做出了赔偿九千多的判定,这让原告和被告都大为不解,难不成王佳佳能从中拿到什么好处?要不然这怎么解释,没你一点好处,你赶着凑啥热闹?
当然,我相信法官应该不至于拿这点好处,她应该是清廉,只是单纯站在法律角度来考量这件事。
只是王佳佳法官在审理此案时未免有些太不食人间烟火,不知百姓疾苦。
到现在,庭审现场的录像、审判文书、医院医嘱也都没有公布。反正事件都已经发生了,应当都公布出来,也让人民检验下我们漯河市郾城法院是如何审理此案,如何判决,老百姓也需要知道真相呐。
你要老汉的命,老汉要你的命,尽管有人说这算是公平交换,但我们知道这是错误的,生命不应该这样被交换,我们应当交换出我们的爱,让世界奔涌出更多是幸福、快乐、安宁,让人们感受到被传递交换出来的是温暖、善良、公正。
作为人民公仆,任何时候都要自我审视,审视自我灵魂,审视每一次权力的运用,审慎行事。千万不能把自己手中的公权力当作自己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得先想着人民,得心里有人民。
教员早有祖训,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要时刻想着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是为难人民群众。
文章原标题:河南法官王佳佳,不得人心
责 编:阳 光

